2026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赛项竞赛方案(高职组))
- 一、赛项名称
- 二、竞赛目的
2026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赛项竞赛方案(高职组)
各高职学校(含职教本科):
根据2026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生特色赛比赛的通知安排,决定举办2026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赛项竞赛,为确保竞赛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竞赛方案。
一、赛项介绍
1.赛项简介:“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赛项是指为了满足国家信创国产化战略需求,通过竞赛引导各行业对信创人才培养的关注度,院校加强对信创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标准的跟踪研究和教学融入,引导各行业培养具备多元化技能的复合创新型信创人才。
2.比赛方式:个人赛
3.设赛类别:学生赛
4.组队要求:1人/队,3队/校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21日
报到时间:2026年11月13日
比赛时间:2026年11月14日
比赛地点: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大道气象路58号)
三、参赛对象与组队原则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须为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一贯制四、五年级学生;四年制高级技工四年级学生;五年制高级技工四、五年级学生;职业本科和普通本科学校职教本科专业及专科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参赛资格以报名时所具有的相关主管部门学籍系统注册信息为准。
凡在往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特色赛获一等奖的个人赛选手不得再参加特色赛同一组别同一赛项的比赛。
(二)组队原则
个人赛,1人/队。每所参赛院校参赛队伍不能超过3队。参赛队可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由本校实际指导选手训练的专、兼职教师担任,无教龄要求,每队限报1名指导老师。
四、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江西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设立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赛项执行委员会。
五、奖项设置
赛项设一、二、三等奖,奖项设置按参赛人数(队数)四舍五入方法确定,其中: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15%、三等奖占25%。一等奖队伍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竞赛规程
根据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赛项规程,组织专家制定2026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赛项竞赛规程(见附件1),对比赛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判。
七、选手资格审查
1.赛项承办院校将对参赛选手的参赛资格进行身份核查(以教育部门学籍系统注册信息或人社部门证明材料为准),对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将作出禁止参赛处理。
2.参赛学生报到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提供电子身份证)。另外还需要:
(1)身份证复印件(A4),加盖学校公章;
(2)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各院校自行购买)复印件(A4 纸);
(3)领队与指导老师、参赛选手共同签署文明参赛承诺书,加盖学校公章。
3.企业兼职教师可作为指导老师参赛,外聘教师若无教师资格证,在提供学校的社保证明及在职证明的前提下,也可作为指导老师参赛。
证件查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留查。各代表队报到时,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身份造假的选手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赛后若发现参赛选手身份造假的,将收回证书,并通报批评。
八、竞赛费用
竞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竞赛期间食宿由承办学校统一安排,参加竞赛的学校领队、教师、学生差旅费按标准回原单位报销。
比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
九、比赛注意事项
大赛筹备处(会务组)设在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大道气象路58号,邮编:330043)
十、申诉与仲裁
1.对不符合大赛和赛项规程规定的仪器、设备、工装、材料、物件、计算机软硬件、竞赛使用工具、用品,竞赛执裁、赛场管理,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参赛选手可向现场裁判提出示意,由裁判长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现场处理。
2.赛后如需申诉,各代表队领队应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向赛项仲裁委员会递交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诉报告。申诉报告应对申诉事件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超过时效不予受理。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3.申诉方必须提供真实的申诉信息并严格遵守申诉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比赛秩序。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赛项规程(高职组)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TGZ023
赛项名称:信息技术应用创新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电子与信息大类
二、竞赛目的
信创技术作为国家信息技术自主可控的关键领域,亟需大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本次大赛以信创技术为核心内容,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一个系统学习和实践信创技术的平台。竞赛内容涵盖信创操作系统的初始化与基础服务部署、系统性能调优、信创应用部署与运维等,这些任务均基于信创技术的实际应用场景设计,旨在帮助学生深入理解信创技术的原理与应用,掌握信创环境下的系统运维、应用服务部署等实操能力。通过竞赛,能够有效激发学生对信创技术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思维,为国家信创产业储备一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信创技术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实施过程中需要从业者具备多领域的综合能力。本次大赛采用单人赛形式,要求参赛学生具备跨领域的知识和技能,涵盖信创系统初始化、性能调优、信创应用部署运维与国产化适配等多个方面。在独立参赛过程中,学生需要统筹规划各项任务、合理分配时间,全面调动自身的知识储备与技能经验,独立完成信创系统环境的部署与优化。这一过程不仅能锻炼学生的自主决策能力和抗压能力,还能促进不同专业知识在个体身上的融合与应用,培养学生的跨领域思维和综合应用能力,为未来从事信创相关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信创技术的发展离不开广泛的实践应用和良好的产业生态。本次大赛通过模拟真实信创技术应用场景,引导参赛学生独立探索信创技术在不同领域的应用模式和解决方案,推动信创技术的落地与推广。同时,大赛也为信创产业上下游企业提供了发掘潜力人才的平台,促进院校与企业之间的人才输送与资源互补。通过校企合作,能够加速信创技术的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完善信创产业生态链,为我国信创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竞赛内容
重点考核参赛选手在信创国产化环境下的系统初始化与基础服务部署、系统性能调优、信创应用部署与运维等综合实践能力,具体包括:
参赛选手能够根据业务需求和实际的工程应用环境,在信创操作系统上完成系统初始化配置与基础服务部署,实施系统性能诊断与优化。
参赛选手能够基于信创国产化环境下的应用部署上云、应用运维。
参赛选手能够针对信创系统实际运行中出现的性能瓶颈实施诊断与调优,保障信创环境下业务系统的高效稳定运行。
参赛选手能够在信创环境下部署国产数据库以及运维等。
本赛项采用“理论知识测试+实际操作考核”两个模块组合模式,全面考查选手对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的全方位技能:理论知识测试(机考客观题)满分100分,占总成绩30%;实操考核满分100分,占总成绩70%。竞赛内容、分值权重和时间分布如下表所示。
十一、成绩评定
(一)裁判工作原则
按照《专家和裁判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大赛赛项裁判库,裁判长由赛项执委会向大赛执委会推荐,由大赛执委会聘任。赛前建立健全裁判组。裁判组为裁判长负责制,划分裁判小组(2人为一组),并设有专职督导人员1-2名,负责比赛过程全程监督,防止营私舞弊。本赛项计划需要裁判5名,裁判长1名,现场裁判4名。(裁判人数待定)
(二)裁判评分方法
裁判组负责竞赛机考评分和结果性评分,由裁判长负责竞赛全过程;裁判员提前报到,报到后所有裁判的手机全部上缴,由裁判长统一保管,评分结束后返还,保证竞赛的公正与公平。
竞赛现场有监督员、裁判员、监考员、技术支持队伍等组成,分工明确。根据现场环境,每位监考员负责5-7组参赛队,5-6名技术支持工程师负责所有工位设备应急。监考员负责与参赛队伍的交流沟通及试卷等材料的收发,裁判员负责设备问题确认和现场执裁,技术支持负责执行裁判确认后的设备应急处理。
(三)成绩产生办法
本赛项每位参赛选手在竞赛结束前保存成果并提交,由竞赛系统统一评分。
赛项最终得分按百分制计分。赛项排名按选手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定,排名不并列。若选手最终得分相同,应以实操考核模块任务四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如果成绩还是相同,则依次再按实操考核任务三、实操考核任务二、实操考核任务一、理论考核进行成绩排序,同理排序决定排名。
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经裁判长、监督人员、仲裁人员审核签字确认。成绩解密后在竞赛现场予以公布。赛项执委会在成绩公布2小时后无异议即进行成绩录入并上报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比赛过程中禁止攻击竞赛服务器和网络连接设备,按照现场安全设备告警记录,一经发现攻击行为根据大赛制度奖惩办法中大赛惩处参赛选手部分,按扰乱赛场秩序处理,立即停止比赛,并给予选手取消成绩的处分,同时责成所在学校按照学生违纪违规处分规定作出处理。
十二、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大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本赛项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
(一)组织机构
赛项执委会组织专门机构负责赛区内赛项的安全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制定相应安全管理的规范、流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过程保证比赛筹备和实施工作安全。
(二)赛项设计
1.比赛内容涉及的器材、设备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赛项专家组应充分考虑比赛内容和所用器材、耗材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通过完善设计规避风险,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选手备赛和比赛安全。危险提示和防范措施将在赛项技术文件中加以明确。
2.赛项技术文件包含国家(或行业)有关职业岗位安全的规范、条例和资格证书要求等内容。
3.赛项执委会将在赛前对本赛项全体裁判员进行裁判培训和安全培训,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本赛项源于实际信创产品组建与运维的生产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安全事故防范制度,并在赛前对选手进行培训,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4.赛项执委会将制定专门方案保证比赛命题、赛题保管和评判过程的安全。
(三)比赛环境
1.环境安全保障
赛场组织与管理人员制定安保须知、安全隐患规避方法及突发事件预案,设立紧急疏散路线及通道等,确保比赛期间所有进入竞赛地点的车辆、人员需凭证入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及比赛严令禁止的其他物品进入场地;对于紧急发生的拥挤、踩踏、地震、火灾等进行紧急有效的处置。
2.电力安全保障
安装UPS:采用UPS防止现场因突然断电导致的系统数据丢失,额定功率:3KVA,后备时间:2小时,电池类型:输出电压:230V±5%V;市电采用双路供电。
3.操作安全保障
赛前要对选手进行计算机、网络设备、工具等操作的安全培训,进行安全操作的宣讲,确保每个队员能够安全操作设备后方可进行比赛。裁判员在比赛前,宣读安全注意事项,强调用火、用电安全规则。
参赛队选手从参赛校到承办校的旅途安全由各参赛校负责,参赛选手竞赛过程中的安全保障由竞赛组委会负责。
4.赛项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赛项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5.根据大赛组委会和教育厅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6.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比赛现场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7.承办单位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对于比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可能有坠物、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8.赛项执委会须会同承办单位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9.大赛期间,赛项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10.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事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部位的人员进行安检。
(四)生活条件
1.比赛期间,原则上由赛事承办单位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费用自理)。承办单位须尊重不同民族的信仰及文化,安排好少数民族选手和境外选手的饮食起居。
2.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以学校宿舍作为住宿地的,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赛项执委会和提供宿舍的学校共同负责。
3.大赛期间有组织的参观和观摩活动的交通安全由赛项执委会负责。赛项执委会和承办单位须保证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
4.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五)组队责任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组织参赛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赛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各参赛队领队须加强参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六)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赛项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赛项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向赛区执委会报告。出现重大安全问题的赛项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赛区组委会决定。事后,赛区执委会应向大赛执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七)处罚措施
1.赛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停止承办单位的赛项承办资格。
2.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参赛资格。
3.参赛队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4.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三、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 参赛队应该参加赛项承办单位组织的闭赛式等各项赛事活动。
- 在赛事期间,领队及参赛队其他成员不得私自接触裁判,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赛资格,成绩无效。
- 所有参赛人员须按照赛项规程要求完成赛项评价工作。
- 对于有碍比赛公正和比赛正常进行的参赛队,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制度给予警告、取消比赛成绩、通报批评等处理。
(二)参赛领队须知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赛项领队1人,赛项领队应该由参赛院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教育行政部门人员担任,熟悉赛项流程,具备管理与组织协调能力。
- 领队应按时参加赛前领队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 领队负责组织本省参赛队参加各项赛事活动。
- 领队应积极做好本省参赛队的服务工作,协调各参赛队与赛项组织机构、承办院校的对接。
- 参赛队认为存在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情况时,须由领队向赛项仲裁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各参赛队领队应带头服从和执行申诉的最终仲裁结果,并要求指导教师、选手服从和执行。
(三)指导教师须知 - 指导教师应该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赛项规程合理制定训练方案,认真做好训练工作,克服功利化思想,避免为赛而学、以赛代学。
- 指导老师应及时查看大赛官网有关赛项的通知和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的规程、技术规范和赛场要求,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
- 指导教师应该根据赛项规程要求做好参赛选手保险办理工作,并积极做好选手的安全教育。
(四)参赛选手须知 - 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 参赛选手需持统一印制的参赛证和有效证件参加竞赛。
- 参加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 参加选手请勿携带任何电子设备及其他资料、用品进入赛场。
- 参赛选手应按照规定时间抵达赛场,凭参赛证、有效证件检录,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
- 参赛选手应增强角色意识,科学合理分工与合作。
- 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在指定位置就座。
- 参赛选手须在确认竞赛内容和现场设备等无误后开始竞赛。在竞赛过程中,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项目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设备。
- 各参赛选手必须按规范要求操作竞赛设备。如因参赛选手操作不当导致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经总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 参赛选手需详细阅读赛题中竞赛文档命名的要求,不得在提交的竞赛文档中标识出任何关于参赛选手地名、校名、姓名、参赛编号等信息,否则取消竞赛成绩。
- 竞赛时间终了,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将资料和工具整齐摆放在操作平台上,经工作人员清点后可离开赛场,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
- 在竞赛期间,未经执委会批准,参赛选手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五)工作人员须知
1.树立服务观念,一切为选手着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在赛项执委会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要求认真做好岗位工作。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证件,忠于职守,秉公办理,保守秘密。
3.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熟悉赛项指南。
4.自觉遵守赛项纪律和规则,服从调配和分工,确保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5.提前30分钟到达赛场,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离岗,特殊情况需向工作组组长请假。
6.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7.工作人员在竞赛中若有舞弊行为,立即撤销其工作资格,并严肃处理。
8.保持通讯畅通,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